按照《建設工程分類標準》(GB/T50841-2013),工業生產廠房、倉庫以及物流倉儲用地上建設的倉儲項目均屬于工業項目,根據山東省人防辦2019年6月16日實施的《關于規范人民防空工程設計參數和技術要求的通知》(魯防發〔2019〕7號)解讀,沒有結建人防工程義務,因此不需修建防空地下室,也無需繳納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設費。
掃一掃在手機打開當前頁
愛山東
微信公眾號
微博
魯ICP備05038584號
政府網站標識碼 3702000025
魯公網安備 37020202000341號
中共青島市委、青島市人民政府主辦